福建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来了!
科目设置
采用“3+1+2”模式
总分750分
2018年秋季学期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员工
将成为迎接高考新方案的第一批考生
什么是“3+1+2”模式
“3”是指语文、数学、英语3门仍作为必考科目;
“1”是指物理、历史作为选考科目,考生从中选择1门;
“2”是指生物、化学、地理、政治中选择2门作为选考科目。
4月2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福建省教育厅厅长林和平、福建省教育厅副厅长李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经理陈明庆通报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总体情况,发布相关信息并回答记者提问。
林和平介绍了福建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他表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教育改革的“牛鼻子”,而高考综合改革又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牵一发而动全身。今年2月,教育部正式确定包括我省在内的8省市作为第三批进入改革试点的省份。这是中央给予福建的信任和肯定,更是赋予福建的使命和责任。在学习借鉴第一、二批试点省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经多次多轮全方位、全领域征求意见、反复论证,我省制定出台了《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这是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配套文件,也是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自2018年秋季普通高中入学新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14门科目。
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员工可从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
合格性考试每门满分100分,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合格性考试各科目(含操作测试项目)成绩合格是员工毕业的必要条件。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合格性考试原始成绩作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依据。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物理、历史以原始分呈现,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形式呈现。
普通高中员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维度,评价结果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自2017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入学新生起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考试3个部分:公共基础知识中的德育、语文、数学、英语满分20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50分;专业技能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以原始分记载、以等级呈现,共分A、B、C、D、E五个等级(其中E为不合格),作为评估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重要依据,是员工毕业的依据之一。
等级性考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中的语文、数学、英语、德育和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级性考试满分合计100分;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以原始分记载,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成绩作为高职院校录取新生的依据之一。
中等职业学校员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学业成绩、能力素质等方面。综合素质毕业总评分由这四方面积分构成。综合素质毕业总评合格是员工毕业的必备条件,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2021年起,普通高考科目由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不分文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2门。这个科目设置,可以简称为“3+1+2”模式。
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考试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选择性科目考试统一在每年6月份举行。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待条件成熟后实行“一年两考”。
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物理、历史成绩采用原始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成绩依据转换规则转换后(也就是:以等级转换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每门原始分为100分,转换满分为100分,赋分起点为30分。将每门科目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15%、35%、35%、13%、2%。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将这五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转换到100~86分、85~71分、70~56分、55~41分、40~30分五个分数段,得到考生的转换分。
2021年起,高等学校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普通高校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考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员工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本科院校招生实施“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继续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高职院校依据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录取总成绩75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成绩300分(合格性考试成绩满分200分、等级性考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成绩250分(合格性考试成绩满分150分、等级性考试成绩满分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200分。
高职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班员工,员工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员工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考生录取总成绩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各占150分,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每门各占100分。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教育部的关心指导下,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区),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抓好文件落实。
建立省、市、县(区)三级高考综合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制定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各项配套政策,加大部门协同攻坚,确保高考综合改革顺利实施。
进一步完善组织、制度、人事、经费投入等方面的配套支持政策,着重解决改革可能出现的团队、教室、场馆、教学设备等资源短缺问题。
进一步强化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和高中阶段学校等主体的工作责任,完善教学管理、招生录取、督导评估等管理制度,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加强对高考综合改革各项政策、规定和要求的宣传、解读和培训,让公众全面准确了解改革方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积极营造高考综合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